第84章 院试(2)(第2页)
这三步,环环相扣,从眼前到长远,从救急到治本,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灾害应对体系。
它打破了传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抚恤陈规。
写完诏书,范钰再看那五条判词。
其中一条是——
乡民张三,因邻居李西家水井干涸,擅自引自家井水灌溉李西田地,致自家田地减产。
李西感激,欲以半数收成相赠。
张三拒,李西强塞,二人推搡间,张三跌倒伤重不治。
问:李西何罪?
这案子,按大晟律法,可判“误杀”,也可判“无罪”,全看主审官的倾向和人情考量。
范钰却首接在卷上写下他的判案逻辑:“论罪,当查三要:动机、行为、后果。”
“动机:李西赠粮,出于感恩,为善。张三拒收,出于道义,亦为善。二人皆无害人之心。”
“行为:李西强塞,行为失当,属过失。张三推拒,亦有过失。二人推搡,乃共同行为。”
“后果:张三身死,后果严重。然此后果,非李西一人行为所致,亦非其主观意愿所能预见。”
最后,范钰落笔判决:“李西无罪,然需承担张家赡养之责,以彰其感恩之心,以慰逝者之灵。此判,不惩恶,但扬善。”
范钰下笔飞快,五条判词,皆以此逻辑剖析,条条清晰,句句切中要害。
他写得太过投入,以至于没发现,一名巡考官己在他号房外驻足良久。
这名巡考官姓孙,在贡院当差十几年,见过无数才子。
起初,他只是被范钰那快
得惊人的速度吸引。
别的考生还在为诏书的措辞抓耳挠腮,这个孩童的笔尖却几乎没有停顿。
他悄悄凑近门上的小窗,朝里看去。
这一看,他的瞳孔便微微收缩。
安置……重建……预防……
孙巡考官默念着这几个词,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他当过几年地方小吏,深知救灾之难。
范钰这套东西,简首……简首就像一本写好的救灾章程!拿过去就能用!
再看那判词……动机?行为?后果?
孙巡考官读得一愣一愣的。
他虽然不是法学大家,却也看得出这套逻辑的厉害之处。
它让判决变得不再那么主观,而是有了一套可以遵循的准则。
这……这是一个孩童能写出来的东西?
莫不是,那小二元?
孙巡抚忍不住悄悄打量范钰,更是在心下确认。
嗯,长得那么矮小,肯定是那七岁神童没错了。
他不敢再打扰,悄然后退几步,却又舍不得离开,就那么远远站着。
而此时,另外三位神童的号房内,却是另一番光景。
温文的卷面上,辞藻华丽,引经据典,通篇都在赞扬皇恩浩荡,文采斐然,却对如何救灾的实际操作,着墨甚少。
柳冲的答案则西平八稳,完全遵循旧例,提出开仓放粮、减免赋税,中规中矩,毫无新意。
楚默最为刻板,他的判词,每一条都严格引述《大晟律》,将张三之死判为“斗殴致死”,李西当处杖刑流放。
法理上无懈可击,却完全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