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罪欲同歌(三人番外)(第2页)
顾培清嘴角如往常一样挑起来,直到最后,他才突然意识到——
原来一见钟情的是他。
他们相遇的时间太短却又太深刻。
以至于顾培清认为他在多年之后,也不会再爱上其他人。
台上的神父已经开始宣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了,顾培清扯了扯嘴角闭上眼睛。
双手捏着戒指,轻轻戴到了自己的手上。
礼成。
无名指上沉甸甸的重量无不提醒着戒指的存在,他身边没有新娘,但对于顾培清来说,他现在已经完成了婚礼的仪式。
代表结果的麦穗已经安稳地落到了他的手心里。
从此以后,顾培清可以握着这一颗麦穗,闭眼走过整片麦田。
甚至,不用闭眼。
他靠回忆就可以度过余生。
*裴之继
裴之继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面。
曾经有很多父母带他回了家,没过一个月,他又都被送了回来。
他们对着院长妈妈抱怨:“这个孩子太冷血了,不管你对他有多么好,他都意识不到。你知不知道,当时邻居家的小妹妹摔倒在他面前,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诸如此类。
所以即使裴之继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冷血的名号还是扣到了这个才五岁的孩子身上。
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叫他“怪物”“怪胎”,纷纷孤立他。
裴之继冷漠地游离在人群之外,像是个幽灵。
他不在乎这些人的看法,也不在乎有什么名号扣在他的头上。
直到——
院长妈妈将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带到了他们面前。
“她叫纪泱,比大家都要小,大家平时要多照顾一下妹妹,好不好?”
“好!”
孩子们单纯,天生对美好的事物有着追求。
纪泱是他们身边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小小的一团,脸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像个小糯米团。
裴之继被挤在外面,对那个新来的妹妹没有一点兴趣。
孤儿院里面每个月都会来很多人,他马上就会有第二个妹妹和第三个弟弟了。
与其关注她,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裴之继从袖口掏出一块地瓜,他用体温暖了一天,现在拿出来正好是温的,吃了不用拉肚子。
突然,他面前被一片阴影笼罩。
“你长得最好看,以后就当我的奴隶吧!”小姑娘摇着脑袋,漂亮的眸子弯成了一片月牙,可爱得紧。
裴之继想,这个妹妹一看就是被电视剧荼毒了,张嘴闭嘴都是奴隶什么的。
他们是孤儿,又不是公主。
裴之继心里闷闷的,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妹妹太笨了的原因。
“给你吃。”
保存了一天的地瓜被裴之继整个递了出去。
原本他是想要用来改善伙食的。
小姑娘鼓起嘴巴,皱着眉先掰了一小块地瓜,塞到了裴之继的嘴巴里。
“甜吗?”纪泱眨了眨眼睛。
“甜。”
裴之继避开那道过分明亮的眸子,耳尖有些热。
一听,纪泱才低头吃了一口地瓜。
她眉眼弯弯:“好甜呀。”
这是裴之继第一次见纪泱。
从那之后,纪泱便缠上了他。
他餐盘里面的鸡腿,每个月发一次的牛奶,还有比赛的奖金,这些通通都落到了纪泱的口袋里。
从开始需要纪泱提醒,到后来主动地上交。
爱她已经成为裴之继的一个习惯。
纪泱上了小学,从学校里面听到亚当夏娃的故事,回来缠着裴之继,说要考他,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问题。
裴之继说:“是从妈妈的子宫里面生出来的。”
纪泱摇头,一脸骄傲:“笨蛋裴之继,我们都是用肋骨做出来的。你比我早出生,那我就是用你的肋骨做成的。”
上帝用他的肋骨造出了纪泱。
从小聪明的裴之继知道这根本不符合科学,但没有反驳。
聪明如裴之继,也不会预料到,纪泱这个名字会像刺一样扎根在他的心口。
在孤儿院绵延不断的阴雨里面不断畸形,变成那些扭曲的、尖锐的、压迫神经的刺,在看不见的血肉中狰狞生长。最终这根刺会成为他身体的肋骨,成为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裴之继歪头看着睡梦中的女孩,她睡得迷迷糊糊的,下意识将手搭在他的胸膛上,腿也不老实,顺带着挂到了他的大腿上。
“嗯……现在几点了?”
裴之继吻了吻女孩的睫毛:“泱泱,要起来吃饭吗?”
纪泱在裴之继的胸膛上蹭了蹭,他身上是清新干燥的洗衣液的味道,和自己身上的如出一辙。
她舔了舔唇:“我要吃东街的那家糕点。”
东街离着家最远。
作弄人的性格是一点没有变,不过裴之继甘之如饴。
他弯唇,幸福地笑起来:“好,我给泱泱买。”
在这样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下午,裴之继感受到了有重量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