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黑月光(三合一)(第2页)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林杳坐进后排,手指无意识地蜷缩着,她没有故意离沈郁白远远的,总不好叫他妈妈觉得她和沈郁白关系不好。
车上两人之间稍稍隔开一些距离,沈郁白用胳膊肘抵着车窗,手指搭在下颌边缘,视线半垂,谁也没有说话。
林杳把头偏向车窗那边,觉得闷,就把窗户稍微往下拉了拉。
似乎是察觉到气氛有些尴尬,沈母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们一眼,问了一句:“杳杳以后可以常来我们家里玩儿,你知道我家怎么走吧?”
林杳把头扭正,点了点,说:“知道的。”
她说着客套话:“有时间一定上门拜访。”
这里离沈郁白家很近,开车没有五分钟就到了,林杳跟在沈郁白后面进门,家里的布置还跟上次差不多,只不过在落地窗前的柜台上多了一个仓鼠箱子,林杳俯着身子盯了盯,小家伙正扒在跑轮上跑得飞快。
她眉梢微动,倒是没想到沈郁白会喜欢这么可爱的小东西。
沈母让他们随便坐,然后拉开冰箱一看,剩余的食材并不多,歇脚没到两分钟,她又换了鞋,站在玄关朝里喊了一句:“我先出门买点东西,你好好招待杳杳。”
又把这句话听了一遍,上次沈科也这么嘱咐过他,沈郁白有点听腻了,就只敷衍着应了一声。
他没顾林杳,自己坐在地毯上打开了电动游戏,林杳还站在仓鼠笼子前,她背对着沈郁白,问了句:“你养的?”
沈郁白偏头觑了她一眼,闲闲答着:“不然?”
少年手上一时没有动作,他歪着头,看见仓鼠贴着笼子用爪子往外扒,林杳弓着腰和那小鼠对视,一人一鼠相互凝望的场面倒是有些和谐。
她用手指探过去,沈郁白张了张嘴,本想着提醒她一句那家伙不是一般的凶,结果等林杳的手指摸上仓鼠的头以后,却诡异地平安无事,小东西还伸舌头舔了她一下,压根连牙都没露。
林杳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还多摸了几下,沈郁白在她背后看着,唇角和眉梢都往上扬了扬,微启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你俩倒是亲近。”
这才是同类相吸吧。
林杳又问他:“它叫什么名儿?”
沈郁白也失了打游戏的心思,干脆把手柄一扔,屈着一条腿靠着沙发,把身子转向面对她的方向,答:“没名字,我没起。”
他想了两秒,一只胳膊搭在靠背上,手指缓缓地敲击,半截胳膊裸露在阳光下,白得透亮。
“要不就叫——”少年突然很轻地笑了声,意味不明地咬着字,“杳杳?”
这话听上去倒是亲昵,不过从沈郁白嘴里说出来好像又没什么暧昧的意思,调侃意味更重,但林杳的肩膀还是僵了一瞬。
沈郁白又不太走心地解释了一句:“没什么别的意思,单纯就是觉得你们很像。”
林杳没理解自己跟这只小仓鼠有哪里很像的,但是她挺喜欢这小家伙,所以转了转眸子,也只是说了个模糊不清的回答:“随便你。”
室内窝了一团又一团的午后暖阳,打在人的身上热乎乎的,连带着沈郁白的指尖都暖和了起来。
他能听懂她的意思,林杳的“随便你”几乎就等同于“可以”了。
她从笼子旁边离开,跟沈郁白坐在一起,拎起他扔在地上的游戏手柄,表情淡然:“打游戏吗?”
少年动了动脚,狐疑问:“你不是不乐意跟我一起打吗?”
“你妈没回来,我又不能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走掉,不打游戏的话我跟你还能做什么?”
她用手指敲了敲手柄边缘,目光直视前方,平静说着:“你是不是挺讨厌我的?”
“没有。”沈郁白答得快,从旁边拿了另一个手柄,懒散地窝在沙发上选游戏。
林杳跟他说话不怎么拐弯,就直截了当地问了:“你刚刚不是故意嘲讽我?”
他选定了游戏,摁进了游戏界面,又停了动作,沉吟了一会儿后答着:“是有点吧。”
沈郁白低眼看着坐在地毯上的她,校服的肩线捏得直,露出上面一小节直而白皙的脖颈,小黄鸭的身子,却长了天鹅的脖子,心气儿也高得像天鹅。
室内氤氲着一派昏黄的光,少年略一擡手,很轻地扯了扯她的短发,表情却是一如既往地淡漠,漆色的瞳盯着她,直到林杳回头打掉他的手,扬着那双回南天般澄澈的眸子看他。
他松了指,禀着一副百无聊赖的厌倦表情,说着:“你有没有想过,就算你不装成那样。”
“也会有人喜欢你。”
林杳擡眼看见他的眼睛,没说话。
她有些别扭地回过头,摁了摁游戏手柄,咕哝一句:“关你什么事,管得宽。”
少女柔软的发垂落在耳垂旁边,被落进室内的阳关染成金色,沈郁白听见她刻意岔开话题:“还开不开了?”
他不置可否地颔首,摁了开始,两人就着一室暖洋洋的光打游戏,地毯上落满了树影折射下来的光斑,落在林杳脚边。
午后有几只鸟儿栖在枝头啼鸣,林杳偶尔会分神往窗外看一眼,脚尖浸泡在阳光里,会突然觉得有种久违的安宁。
自从金星鑫死后,她性格变得孤僻,在学校成了话题对象;又因为愧疚,时刻担心着金友媛;要记挂着阿婆的身体、保证在校的成绩不下滑、还要单枪匹马地收集线索……
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停下过脚步了。
在十分安静的这一刻,林杳才敢稍微喘一口气。
结果沙发上的那厮极为煞风景地开口:“专心点,你又死了。”
林杳把视线偏回屏幕上,自己的小人已经变成叉叉眼咬舌头了。
她往后一靠,不小心靠在了沈郁白腿上,少年不动声色地移开,林杳也没太在意,往旁边挪了挪。
“重开吧。”她说。
沈郁白沉默地看她一眼,她明明心思根本不在游戏上,玩得不着调,他干脆把那盒卡碟扔她面前,让她自己挑个别的玩。
这些游戏她一个也不了解,也懒得看,就随手拎了一个塞进卡槽。
大概又虚度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沈母终于回来了,邀请林杳坐着吃了晚饭,沈科因为工作的关系,晚饭没有回家吃,偌大的家里就他们三个人。
沈母真的很热情,几乎每个菜都给她夹了半盘子,林杳也只能笑着接受,脸都要笑僵了,趁着沈母去接水的时候皱着眉头,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沈郁白乐见其成,根本没有劝阻沈母的意思。
趁沈母离席,他说着:“假笑功夫不够,再练练。”
林杳:“……”
如果以后有机会,她会在沈郁白的杯子里下药,争取一举把他毒哑。
只不过也只能想想而已,林杳有些不耐烦地掀了眼皮白了他一眼,沈郁白轻哼一声,心想她翻白眼的表情倒是比乖乖笑着的时候要生动得多。
吃完饭以后,林杳惦念着阿婆,换了鞋准备回家,沈母还在厨房收拾,闻声又探了个头出来,指挥沈郁白:“送送人家,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
沈郁白听得想冷笑,真是担心的不是地方,她走夜路,该是路人害怕才对。
想是这么想,少年还是一起换了鞋,拉开大门,神情倨傲又冷淡地扬了扬下巴,言简意赅:“走。”
路边的灯整齐地亮了一排,到了晚上气温变低,林杳把外套的扣子扣上,沈郁白才注意到她的右手腕骨突出得有点畸形。
正好,走了半截路了,两人还没搭上一句话,沈郁白就闲扯了一句:“右手受过伤?”
林杳也没当回事:“小时候练拳的时候,劲儿使猛了,骨折过,后来恢复后就这样了,估计有点错位,不过倒是没影响什么。”
她边说着边活动了一下手腕,沈郁白盯了几秒,眨了眨眼,声音轻下来:“怎么会想学拳击?”
“因为我是女生。”她的目光平直落在前方,两手揣进了兜里,“就像今天你妈妈说,女生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
“女生天生就处于劣势,大家都这么觉得。女人走夜路的时候怕遇到男人,男人却不会怕大晚上的在路边遇见一个女人。女人怕家暴、强.奸,男人却可以不怎么担心这些。”她平静说着,缓了口气,耸耸肩继续,“我这个人别的没什么,就是反骨比较多吧,大家都觉得女生天生弱,那我偏强给他们看,我学习要压他们一头,打架也不能输,让性别差距在我这里全都变成扯淡——你笑什么?”
沈郁白笑了两声,本来只是随口扯的闲话,没想到能让她吐出这么多字来,他也把手插在兜里,两个人的影子并排倒在路灯下,少年声音拖得散漫:“没什么,祝你成功。”
林杳狐疑,压低了一边的眉毛:“你嘲笑我?”
“没。”沈郁白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走,顺便低眸跟她对视一眼,说话的嗓音有些发哑,估计是被风吹的:“我真心的。”
林杳没说信还是不信,猛地一回头,擦过他的胳膊走了:“就送到这儿吧,我回去了。”
“哦,对了。”她停了脚步,又转回身子,表情变得有点凶,“那三个娃娃,是金友媛亲手做的,你要是敢弄坏了,我会揍你,没跟你开玩笑。”
表情看上去很认真,确实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沈郁白倒是挑了挑眉,“威胁我?不怕我跟我爸告状了?”
林杳抿了抿唇,夜风吹得她的短发乱飞,她把头发往后撩了撩,听出来他是在刻意调侃,就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语气:“无不无聊?三岁小孩才玩告状这一套。”
她又转了身,路灯下的影子拉得笔直,黑色的短直发逐渐与夜色融为一体,背对着他摆了摆手,语气极为敷衍:“去告吧去告吧,我尊重你行使你的权利。”
这话说得才像哄小孩。
她上了楼,用钥匙转开家里的们,却发现客厅的灯大亮着,阿婆坐在沙发上,在哭。
那一瞬间,所有的好心情一扫而空,林杳连鞋都顾不上脱,直直走进去,半蹲在阿婆面前。
“怎么了阿婆?”
说实话,林杳看见的阿婆一直是温和地笑着的,不论她是什么样的孩子,好像都会站在她身后,用那副慈爱的面容示人,林杳从来没有见她这么哭过。
她不说话,林杳也有点急,拍拍她的肩,尽量放缓声音:“阿婆?”
她一连喊了阿婆好几声,才听见老人用十分沧桑沙哑的声音说:
“你爸爸,死了。”
那一秒,那一瞬间,林杳的睫毛抖了一下,连带着四肢百骸都冰冷下来,她察觉到自己的指尖在颤,动了动嘴唇,重复一句:“……什么?”
怎么会?不是一直好好的吗?不是上个月才打过电话吗?
她生日快到了啊。
茶几上搁着一封未拆封的信,信封有些受潮,被压得皱皱巴巴的,只有上面的字,一笔一划,写得用力,几乎要把纸张给划破,是“给囡囡”。
这世界上,只有两个人会这么叫她。
只有林平和阿婆会叫她囡囡。
阿婆的电话又响了,老人揩了揩眼泪,拿了手机去卧室接,没让林杳听见。
林杳怔怔地看着自己手边的信封,一时连眼都没眨。
这个时代已经不会有什么人写信了,邮寄时间太久,不如用手机发消息来得快和直接。
那时候就写好了?什么意思。是自杀吗?
林杳的表情恍然得发木,她用力地捏着那封信,进了卧室,用小刀一点点挑开上面粘的胶,低着头把纸页抽出来,紧紧地咬住下唇,嘴里甚至尝到了一点血腥味。
这很突然,突然得林杳有些无措,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手忙脚乱的感觉了,整个人像坠进了南洋的湖泊。
林平甚至买不到质量好的信纸,这张纸糙得很,周边还有毛刺,上面的字也写得断断续续的,有大滴大滴的水渍,湿透又风干。
印象里,林平是个不修边幅的糙汉,胡子总是刮不干净,小时候喜欢用胡茬刮她的手,看她一脸嫌弃就爽朗地大笑。
知道她怕打雷怕下雨,明明是个一点儿针线活都做不了的人,把手指戳出几个血洞也给她缝了个晴天娃娃,林杳问他为什么不买一个,多方便。
林平摸摸她的后脑勺,说上天会被他缝进晴天娃娃里的爱所打动,他说:“老天爷被我的诚意打动,他会说:‘天呐,有一位虔诚善良有担当的父亲为自己的女儿缝了晴天娃娃,真是太感动啦太感动啦,我就不再打雷吓那个小姑娘了吧。’然后呢,我们囡囡以后都能睡个好觉了。”
后来该下雨还是下雨,该打雷还是打雷,林杳窝在被子里捂着耳朵,心想什么狗屁老天爷,根本没有被什么善良父亲的爱所打动。
被打动的只有她而已。
林平是会哭的人吗?林杳捏着那页又薄又糙的信纸,想不出来那种样子,但是信纸上的水痕又的的确确像是眼泪的痕迹。
信大概是一周前写好的,那天海城下了雨,林杳大概能想象到,林平会窝在他的那间小小的监工房里,旁边也许会搁着一张很廉价的折叠床,他会翘着腿坐在小小的桌子旁边,手边是一盒廉价的二手烟。
工地里没几只笔,林平的信里笔迹也是断断续续的,那笔不怎么出墨,雨天电压不稳,小房间里的灯管也是一闪一闪的。
这位父亲坐在椅子上左想右想,烟盒里的眼被他磕出来好几根,一根根抽光,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
他还没落笔,眼睛已经湿了,外面的工地上还有人在扯皮,林平抖了抖烟灰,写了题头:
“囡囡啊,以前都没有好好陪你过过生日,今年也回不去啦,没办法,人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啊。”
才写了一句,眼泪已经掉下来,把“囡囡”两个字给晕开,林平又一笔一划地描。
是啊,人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