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啥掰我一块 作品

第43章 陈默的加入

2006年9月11日上午八点半,仙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打来的电话。值班民警记录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副队长王劲松接到通知,带上两名队员驱车赶往医院。李主任在办公室接待了他们。他拿出林浩的化验单和病历,直接说明情况。

“患者目前深度昏迷,肝肾功能严重衰竭,我们进行了常规解毒和支持治疗,但效果不明显。从损伤类型和进展速度来看,极有可能是化学毒物所致。”

王劲松今年四十三岁,从警二十年,处理过不少中毒事件。他仔细翻看化验报告,问道:“有没有可能是误食或者药物过敏?”

李主任摇头。“常见的毒物比如有机磷农药、重金属,症状和指标都不完全吻合。而且患者之前没有基础疾病,突发到这种程度,非常罕见。我建议你们介入调查。”

林浩的父母是清晨六点多赶到医院的,听到医生的推测后当场崩溃。林母哭着拨打了110。王劲松安排一名女警安抚家属,自己则带队展开工作。

上午十点,王劲松和队员抵达仙台大学研究生宿舍楼。学校保卫处已经将302室封闭。王劲松让人撕掉封条,穿戴好现场勘查装备进入室内。

宿舍是四人间,布局简单。林浩的书桌靠窗,桌面上放着几本专业书和笔记,一个旧搪瓷杯里还有小半杯水。

王劲松指示技术民警对杯子进行提取,同时对宿舍里的饮水机、水桶及周边物品进行取样。勘查人员对垃圾桶内的废纸、食品包装袋等逐项检查,分别装入证物袋标注。

王劲松注意到宿舍里没有明显的打斗或翻动痕迹。他让保卫处的人叫来三名室友:赵磊、张远和王鹏。询问在宿舍楼的管理员办公室进行。

赵磊显然还没从昨晚的惊吓中恢复,说话有些语无伦次。他重复了林浩发病的经过:“我们大概九点四十还说过话,他喝了水,没多久就喊肚子疼……”

“然后就倒在地上。”王劲松问他林浩最近有没有异常,或者是否与人结怨。赵磊表示没有,“浩子人挺好的,就是学习比较拼。”

张远显得冷静许多。他补充了自己陪同就医的经过,并说明林浩在途中意识逐渐丧失,到医院后很快转入iCu。

王劲松问他是否注意到林浩近期接触过可疑物品或人员,张远回答:“我们都是医学研究生,平时不是实验室就是宿舍,没看到什么异常。”

王鹏事发时不在场。他表示自己在图书馆学习到十点多,回宿舍时救护车已经离开。他提供了几位共同自习的同学联系方式,并表示愿意配合调查。

技术民警完成了现场物品的采集工作,共取得二十一件证物,包括水样、杯子、食品包装等。所有物品均按规定封装,送往市局技术部门做初步筛查。

下午,王劲松分派队员走访林浩的同学、导师及食堂工作人员。

反馈信息一致:林浩学习成绩优秀,为人谦和,未与人发生矛盾。食堂当日无其他学生出现中毒症状,食材来源也未发现异常。

傍晚,技术科传来初步结果:在林浩的搪瓷杯内壁检出微量不可辨残留物,但具体成分需进一步分析。饮水机和水样未发现异常。宿舍内其他物品未有可疑发现。

9月12日,王劲松召开案情讨论会。大家认为,如果确系投毒,毒物种类、投毒方式和动机都不明确,侦查难度较大。

他决定将提取的关键证物送至省厅刑侦总队毒化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测。由于当年检测条件有限,结果最快也需三天才能出来。

在结果出来之前,王劲松安排人员对林浩近期活动轨迹进行细化梳理,重点排查其参与实验的医学院实验室,并对其社交关系进行深入走访。同时要求医院全力救治,并注意保护病历和检测样本。

侦查工作暂时陷入僵局。王劲松清楚,如果最终检测不出毒物,案件将很难推进。而一旦确定为投毒,则意味着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破案压力不言而喻。

2006年9月14日上午,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毒化实验室的加急检测报告送达仙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王劲松接过那份薄薄却重逾千钧的报告纸,迅速翻到结论页。几行冰冷的专业术语映入眼帘:

“送检样本中,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成分,含量为1.7mgl。该物质属高毒性合成化合物,对肝脏具极强损伤作用,可导致急性肝坏死……”

王劲松的心猛地一沉,手指捏紧了报告纸边缘。

果然是投毒。

他立刻召集队员通报情况。“结果出来了,n-二甲基亚硝胺。这不是意外,是人为投毒。”

“下面工作重点很明确:第一,查毒源。这玩意儿不是市面上随便能搞到的,重点排查医学院相关实验室,查购买记录、使用登记、保管情况。”

“第二,查接触条件。谁能接触到毒物?谁有机会投毒?林浩9月10号全天的行踪、饮食、接触的人,再给我过一遍筛子!”

会议室气氛凝重。有人提出:“王队,这种物质容易挥发,会不会是通过饮水机投毒后,残留已经挥发了,所以之前水样没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