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笑红颜 作品

第523章 少年萧峰的悠闲生活,偶遇木婉清 一

大理,一处人迹罕至的幽静山谷。

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雾气,温柔地洒落在草地上,露珠如同碎钻般闪烁着光芒。

溪流淙淙,鸟鸣清脆,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草窝铺着晒得蓬松的干草,带着阳光晒透的暖香。

萧峰眼皮动了动,睫毛上还沾着点晨露,慢悠悠睁开眼时,视线里的谷口老树似乎都比昨日矮了些——不是树矮了,是他自己长高了。

萧峰伸了个懒腰,动作舒展得像刚醒的猛虎。

手指先是轻轻蜷起,再猛地张开,骨节“噼啪”作响,从指根传到肩头,一连串脆响如同炒豆,带着股说不出的爽利。

脊梁骨“咔”地一声轻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彻底舒展开来,他下意识挺了挺背,原本略显单薄的肩背竟已撑出宽厚的轮廓,领口的布帛都被绷得紧了些。

坐起身时,草窝簌簌落了些干草屑。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心的老茧似乎又厚了些,指节比昨日更分明,虎口处因常年练掌磨出的硬皮泛着健康的淡红色。

再看手臂,原本少年人略显纤细的线条早已不见,肱二头肌随着抬手的动作微微隆起,皮肤下仿佛有活物在涌动,那是日渐饱满的筋肉。

他试着握了握拳,能清晰感觉到力量顺着手臂奔涌,比昨日又沉了几分,仿佛一拳头下去,能轻易砸碎溪边那块最大的青石。

目光往下移,原本稍显宽松的裤管现在正合适,膝盖处的筋骨轮廓愈发清晰,小腿的肌肉线条像老树的盘根,扎实而充满爆发力。

他屈起腿,脚底板踩在干草上,能感觉到足底的筋膜拉伸时带着股强劲的韧性,这双脚,似乎能踏得更稳、跑得更快了。

最让他心头一震的,是丹田处那股暖流转。

往日里如同溪流般的内力,此刻竟已汇成奔涌的江河,循着经脉缓缓流淌时,带着沉甸甸的质感,每一次循环都比昨日更凝练几分。

他深吸一口气,气流从鼻腔灌入,顺着喉咙直抵丹田,那股内力竟随之轻轻震颤,仿佛在回应他的呼吸,与天地间的清气隐隐共鸣。

“呵……”萧峰低笑一声,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掌心落下时,能感觉到肌肉在皮下紧实的回弹。

裤腰处的系带似乎又松了,他伸手系紧时,指尖触到腰侧,那里的赘肉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紧实的肌理,像藏着座随时能爆发的小火山。

站起身时,他比昨日又高出小半头,原本稍显稚嫩的脸庞轮廓愈发硬朗,下颌线绷得更紧,眉眼间的英气也更盛了些。

他活动了一下脖颈,转头看向溪边的倒影——水面里的青年,肩宽腰窄,身形挺拔如松,眼神里的沉稳比昨日又深了几分,早已不是刚入谷时那副半大少年的模样。

内力在体内静静蛰伏,筋骨在阳光下舒展生长,这具身体仿佛被春雨滋润的幼苗,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拔节、壮实,而那身功力,便藏在这副日益强悍的躯壳里,如同蓄势待发的雷霆,只待一个契机,便能轰然爆发。

“十六天了……”萧峰低声自语,声音虽还带着一丝少年的清亮,却已有了往昔的低沉雏形。

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笑意。

十六年的北冥真气精纯功力,配合他冠绝天下的武学境界和战斗本能,放眼江湖,能威胁到他的人已然不多。

只要不倒霉到立刻撞上天山童姥、李秋水或者慕容龙城这种层次的顶级高手,天下之大,自己尽可去得。

这段时日,对萧峰而言,是穿越以来从未有过的奢侈享受。

无需勾心斗角,无需浴血厮杀,无需背负家国重任。

每天的生活简单到了极致,却也快乐到了极致。

吃!

这是萧峰每日的头等大事。

日头爬得老高,谷中晨雾散尽,他才慢悠悠地拍了拍草屑起身,信步走出山谷。

脚下踩着被阳光晒得暖融融的石子路,不多时便到了最近的市镇。

哪家酒楼幌子最招摇,哪家灶台飘出的肉香最勾人,萧峰一眼就能瞅准,径直便迈了进去。

不必藏头露尾,不必思前想后,从几个不长眼的毛贼身上“借”来的银子沉甸甸揣在怀里,足够他敞开肚皮吃喝。

“小二!”萧峰往临窗的方凳上一坐,少年身形尚未完全长开,却自有股稳如泰山的气度,清朗的声音穿透大堂的喧闹,“五斤熟牛肉,切得厚实些!再打十斤上好的烧刀子,配上你们这儿的拿手菜,拣快的上!”

他那双眸子深邃如潭,偶尔扫过周围食客时,不自觉流露的睥睨之气,让店小二不敢有半分怠慢,连声应着“好嘞”,转身便往后厨跑。

不多时,托盘“哐当”一声搁在桌上。

油光锃亮的熟牛肉堆得像座小山,泛着琥珀色的烧刀子装在粗陶海碗里,还有几碟炒得喷香的时蔬、炖得酥烂的猪骨。

萧峰压根不用筷子,大手一伸便抓起块牛肉,酱色的肉汁顺着指缝往下淌,他也浑不在意,只张大嘴狠狠撕咬,牙齿切断肌理的脆响混着满足的喟叹,在喧闹的大堂里格外分明。

嚼得兴起,他端起海碗,仰头便灌。

辛辣的酒液“咕咚咕咚”滑过喉咙,在胸腔里炸开一团热流,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开,连带着毛孔都舒张开来。

“好酒!痛快!”他放下碗,手背胡乱一抹嘴角的酒渍,放声大笑起来,震得窗棂都嗡嗡作响。

周围食客纷纷侧目,有好奇,有惊讶,萧峰却眼皮都不抬,只顾着埋头吃喝。

待到酒足饭饱,他摸出一锭银子往桌上一拍,响声清脆,起身便走,连找零都懒得要。

有时走在半路,闻见街边烤鸡的焦香,兴起了,便买上一只油光锃亮的肥鸡,再拎一坛新开封的米酒,慢悠悠踱回山谷,找块干净的石头坐下,一边撕着鸡腿,一边抿着酒,看夕阳把溪水染成金红色。

喝!

萧峰的喝法,素来带着三分江湖人的野气,七分英雄汉的豪迈。

酒楼里的烈酒最对他的性子。

上好的烧刀子装在粗陶大碗里,酒液晃出琥珀色的光,未及入口,那股子辛辣醇厚的酒香已先钻进鼻腔。

他从不屑用小杯浅酌,总是大手一抄便将海碗稳稳托在掌心,手臂微扬,碗沿便凑上唇边。

“咕咚、咕咚”几声闷响,喉结上下滚动,一碗烈酒转眼便见了底。

酒液入喉时如烈火灼烧,顺着食道一路滚烫下去,到了腹中却猛地炸开一团暖烘烘的热流,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开来,连带着毛孔都舒张得噼啪作响。

他放下空碗时,碗底与桌面碰撞发出“当”的一声脆响,溅出的几滴酒珠落在衣襟上也浑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