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皮肤白鹿my 作品

第1714章 再度的聚餐(第2页)

大巴车驶离兵马俑景区时,夕阳正缓缓沉入地平线,像一颗巨大的熔金宝石,给天边染上了一层温暖的橘红色,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金色光晕。车厢里安静了许多,每个人都沉浸在白天的震撼中,连平时最活跃的张真元都难得地安静下来。他半眯着眼睛靠在座椅上,头随着车身轻轻晃动,望着窗外渐渐远去的田野,绿油油的玉米地在暮色中变成了墨绿色的波浪,偶尔有晚归的飞鸟从空中掠过,翅膀在夕阳下划出金色的弧线,留下转瞬即逝的光影。

“以前总觉得历史很枯燥,”张真元突然开口,声音轻轻的,带着点前所未有的感慨,“今天才发现,历史比任何故事都精彩。那些陶俑明明是不会说话的泥人,可站在它们面前,就像能听到千年前的呐喊声,能看到他们拿着兵器冲锋的样子。”

李辰拍了拍他的肩膀,难得没有调侃他,语气里带着同样的感触:“这趟没白来吧?比你吃十碗泡馍都值。不过说真的,我以前看纪录片觉得兵马俑就是一堆泥人,排列得整整齐齐而已,今天亲眼一看,才知道什么叫震撼,那气势,简直没法用语言形容,站在坑边腿都有点软。”

张真元嘿嘿一笑,吃货本性难移:“都值,都值!不过晚上我还是想吃泡馍,最好是带小炒的那种,多加辣椒,再配个冰峰汽水,那才叫完美。”

车厢里爆发出一阵笑声,打破了之前的沉静,连空气中的金色尘埃都仿佛在跳跃。范成成推了推眼镜,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牛皮封面已经有些磨损,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今天的见闻和感悟,还有几幅用铅笔勾勒的陶俑草图:“你们看,这是我上午记的,一号坑的陶俑排列是有规律的,前面三列是不穿铠甲的轻装前锋,中间是身披铠甲的主力步兵,两侧各有一列翼卫,后面还有三列后卫,跟《孙子兵法》里说的秦军阵法一模一样,古人的军事智慧太厉害了。”

沙易也拿出速写本,纸张边缘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上面的陶俑素描比早上多了好几幅,有威严的将军俑,头盔上的流苏都画得栩栩如生;有沉稳的士兵俑,脸上的皱纹都清晰可见;还有姿态独特的跪射俑:“我最喜欢这个跪射俑,你看他的肌肉线条,虽然是陶制的,但感觉充满了力量,膝盖着地的角度都特别讲究,连小腿上的肌肉隆起都刻画出来了,古人的观察力和表现力太厉害了。”

郑楷和呵呵则在整理白天拍的照片,相机屏幕的光亮映在他们脸上,一张张兵马俑的照片闪过,有宏大的军阵全景,陶俑排列得像金色的海浪;有陶俑的特写,连发丝和指甲盖都清晰可见;还有考古工作者忙碌的身影,戴着白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清理泥土。“这张一号坑的全景最好,”郑楷指着一张照片说,“把陶俑的气势拍出来了,光线也刚好,下午的阳光斜照在陶俑身上,像给他们镀了层金,感觉他们下一秒就要活过来了。”呵呵不服气地拿出自己拍的跪射俑特写:“我这张才好,你看这陶俑的眼神,多有神,瞳孔里都有光,好像下一秒就要站起来射箭了,比你的全景有故事感。”两人又开始争论,你一言我一语,却没人觉得厌烦,反而觉得这样的争论充满了旅行的乐趣。

雨琪和白露靠在一起,头挨着头翻看着手机里的照片,时不时小声交流几句,声音像羽毛一样轻柔。“你看这张铜车马的照片,”雨琪指着屏幕说,“车轮上的花纹太精致了,放大了看都能看清每一根线条,还有车窗上的镂空花纹,比我奶奶的剪纸还精细,真不敢相信这是两千多年前做出来的,当时又没有机器。”白露点点头,手指轻轻划过屏幕,像是在触摸真实的铜车马:“我最喜欢那个微笑的陶俑,虽然在严肃的军阵里,却带着点温柔,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告诉我们,千年前的士兵也有可爱的一面,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姜柏宸坐在旁边,安静地听着大家的讨论,偶尔插一两句话。他看着白露认真的侧脸,夕阳的余晖透过车窗照在她脸上,给她的睫毛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心里觉得暖暖的。这趟旅行,不仅让他感受到了历史的厚重,更让他看到了身边每个人不同的一面,张真元的可爱、李辰的直爽、范成成的博学……这样的时光真好,温暖而充实。

大巴车回到市区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路灯一盏盏亮起,像一串珍珠项链环绕着城市,把街道照得像金色的河流。老周把车停在一家看起来很热闹的泡馍店门口,红色的灯笼在门口摇曳,映得“老西安小炒泡馍”的招牌格外醒目:“这家小炒泡馍味道不错,我经常来吃,老板是地道的西安人,做泡馍做了三十年,保证你们满意。”

众人下了车,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有羊肉的鲜香,有辣椒的香辣,还有馍的麦香,混合在一起让人食欲大开。店里已经坐满了人,人声鼎沸,充满了烟火气,食客们的谈笑声、筷子碰碗的清脆声、老板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热闹的市井交响曲。找了个大桌子坐下,桌上的搪瓷碗边缘都有些磕碰,却透着股亲切的家常味。服务员很快端上了泡馍和各种小菜,油泼辣子的香味、羊肉的鲜味、糖蒜的酸甜味混合在一起,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张真元早就迫不及待了,拿起筷子就开始拌泡馍,辣椒油溅到了脸上也不在意,用手背一抹继续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