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法正的夺益州之略(第2页)
至彼时,再以我军哀兵之锐气,必可大破曹军。
这也能让那些心有反复的县令郡守认清一件事:那就是于益州这块地而言,刘皇叔已占天时地利人和,曹操不过是逆天背时、失土寡助之辈,岂有再随曹奔走之理?
或许,像张松这种,还是会得到曹操的信任。
他也还会铁心为曹操出谋划策。
但其他人呢?
若得幸运,此一战,或可歼灭曹操于蜀地。
到时北方既乱。
则主公问鼎天下,指日可待也!
纵曹操得脱,我主亦必稳踞天府全境,得蜀民拥戴,远胜刘璋当年。
刘备亦知,法正此言有理:“好,就依孝直。”
待归至城中,法正又思一事。
主公刘备虽入主成都,现在是实际上的成都之主。
但,毕竟还有名义上之二主。
一个是刘循,一个是刘阐。
当然,他们自也是全力支持伯父统领益州。
但于有些顽固的蜀臣来说,犹以旧主刘璋为念。
毕竟刘璋临终前这件事做得太漂亮。
放弃其二子而佐刘备,纵然心愿,亦为礼道教化所制,有些抹不开颜面。
你看,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不好直接称刘备为主公,对其以明公相称。
于是,法正又给刘备提了两个建议。
其一者,刘璋二子尚且年轻,须得庇佑。
主公不妨收刘璋儿女为义子义女,以亲儿相待。
其二者,纳娶刘瑁之妻吴氏为妾室。
这两件事看起来很普通,实则大有深意。
刘璋既死,当表奏朝廷,乃立刘璋子嗣为益州之主。
或刘循,或刘阐。
此并非明文规定,但约定俗成,大家都认。
因刘循,刘阐祖籍非益州,也就不会三互法所制约。
(当初刘焉死后,益州名士便表举刘璋为益州牧。)
而若如此,必影响玄德公之权柄,使之决断受限。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做得和刘琦公子一般面面俱到。
刘备亦不得不念及二位公子之尊位与心绪。
然若使此二子为刘备义子,则再无此担忧,一则可昭告蜀中上下:
玄德公仁义为先,必待二人如亲子。
其二则乃曰:刘备“拥有”了刘璋子女,更说明其是“拥有”益州的最佳人选。
蜀中之臣,再事刘备,则不会再有甚担忧和顾虑。
另外,法正建议刘备娶刘瑁寡妻亦有深意。
蜀中有流言云:吴氏貌相非凡,有大贵之征,异日或当母仪天下。
当初,刘焉使刘瑁纳娶吴氏为妻,正为此意也。
而在法正看来。
刘备有帝王之气,而吴氏有母仪之相,岂非天造之和?
那么,吴氏乃蜀中大将吴懿之妹,如此为皇叔之妾是否有所不妥?
法正认为,刘皇叔此时的身份地位,远非吴懿一族可比。
更何况,其妹有过一次婚姻。
虽然其出身尊贵,但其夫早亡,为皇叔妾室,乃为幸事,亦不算亏待于他。
于是,得邀黄权、董和、费观等人,共劝刘备,以在征伐曹操前,速行此二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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