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辛丑条约国权丧(第2页)
条约还规定:"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地方官若辖区内发生反帝事件"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这条款如同给国人戴上了精神枷锁,两江总督刘坤一在给友人的信中叹息:"此后民气益沮,国将不国。"(《刘坤一遗集》)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签约仪式在西班牙使馆举行。李鸿章穿着朝服,由两名侍卫搀扶着走进大厅,各国公使端坐两侧,目光如刀。庆亲王奕匡的手抖得握不住笔,李鸿章轻声说:"王爷莫慌,天下骂名,我一人担之。"(《清史稿·李鸿章传》)
当他在条约上签下"李鸿章"三个字时,笔尖在纸上停留了许久。这一幕被法国记者拍下,照片后来刊登在《小巴黎人报》上,配文写道:"一个帝国的葬礼。"
签约后,俄国公使格尔思单独找到李鸿章,提出要签订《中俄密约》,企图攫取东北的铁路权和采矿权。李鸿章此时已油尽灯枯,只是闭目摇头。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此生所签条约,以此为最辱,不觉涕下。"(《李鸿章未刊日记》)
消息传回西安行在,慈禧正忙着准备回銮,得知条约签订竟长舒一口气:"总算平安了。"(《德龄公主回忆录》)而被囚禁在瀛台的光绪帝,听到"赔款4.5亿两"的消息时,砸碎了案上的玉如意,哭喊着:"如此下去,朕何面目见祖宗!"(《光绪朝起居注》)
条约签订的消息传遍全国,引发的震动远超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在上海,《申报》刊登了条约全文,读者"无不扼腕叹息,有痛哭者,有怒骂者";在武汉,张之洞下令关闭所有戏园三日,以示哀悼;在广州,商界发起"拒用洋货"运动,却因条约规定"不得妨碍洋商利益"而被官府镇压。
4.5亿两赔款被分摊到各省,江苏每年承担250万两,四川220万两,广东200万两,各省不得不加重赋税。湖南巡抚俞廉三在奏折中描述:"百姓纳赋后无以为生,卖儿鬻女者不绝于途。"(《清实录》)这笔赔款被称为"庚子赔款",直到1938年才停止支付,实际支付了约6.5亿两。
东交民巷使馆区成了国中之国。各国在此大兴土木,英国使馆建起哥特式钟楼,法国使馆筑起凯旋门,德国使馆的炮楼正对着紫禁城。中国人路过时必须脱帽致敬,否则就会遭到殴打。
在天津,俄国租界的士兵用刺刀逼着中国百姓搬运鸦片;在山海关,英国驻军强占民房作为军营;在上海,美国传教士以"教案赔偿"为名,强占了外滩最好的地块。正如严复在《救亡决论》中所说:"辛丑之后,中国之主权,已消磨殆尽,所谓朝廷者,不过列强之傀儡耳。"(《严复集》)就是说: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的主权已经消磨干净,所谓的朝廷,不过是列强的傀儡罢了。
光绪二十七年九月(1901年10月),李鸿章在签下《辛丑条约》两个月后病逝于贤良寺。临终前,他口述遗折:"窃念多难兴邦,殷忧启圣,伏望陛下益振圣怀,勿存懈志,臣虽死犹生。"(《李文忠公全集》)据说他还留下一首绝命诗:"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