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并案

2006年2月20日,青南市公安局专案指挥部。墙上的地图已被更多的标记和线条覆盖,像个巨大的、亟待破解的电路图。

杨加林几乎是以咖啡吊命,眼里的红血丝织成了网,声音哑得几乎只剩气声:“画像出来了吗?”

“刚到!”一名通讯员手里拿着刚接收成功的传真纸,快步送到杨加林面前。

纸上是一幅电脑合成的人像。男子方脸,寸头,眉头粗重,最显眼的是左侧眉毛上方一道清晰的竖向疤痕,贯穿眉峰,让整张脸透着一股狠戾。

“中国刑警学院,赵成文教授那边传过来的。”通讯员补充道,“根据十一名目击者的描述,用‘警星CCk-iii人像模拟组合系统’做的合成,评估相似度超过百分之八十五。”

陈默接过传真纸,仔细审视着画像上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那道竖疤。“和超市店员的描述高度吻合。买胡椒粉的就是他。”

几乎同时,技术科的门被推开,科长手里拿着两份报告,脸上带着连日鏖战终于有所斩获的振奋,但语气依旧克制:“杨局,弹道比对和炸药成分分析结果出来了。”

所有目光瞬间聚焦过去。

“首先,本案现场遗留的12号猎枪弹壳,与2000年1月10日青北市邮政储蓄所抢劫案现场提取的弹壳,经过显微比对,确认来自同一支健卫-8型立式双管猎枪。”

技术科长举起第一份报告,“膛线磨损特征、击针凹痕细节,完全一致。”

会议室里响起一阵压抑的低哗。虽然陆沉舟早已提出联想,但实打实的物证铁链将两案铐在一起时,带来的冲击仍是巨大的。

“还有,”技术科长举起第二份报告,“两处现场爆炸装置残留物的化验成分对比完成。”

“主体炸药均为硝酸铵混合tnt,增伤破片均为同型号金属颗粒,遥控引爆装置的改装元件来源也相同。”

“可以认定,两案使用的自制爆炸装置,出自同一来源或同一批制作。”

铁证如山。

陆沉舟走到地图前,拿起红色记号笔,在代表青南市三个案发地的红圈旁,用力地画下了第四个圈------远在几百公里外的青北市。

“2000年,‘1·10’青北邮政储蓄所劫案;2006年,‘2·18’青南商业银行运钞车劫案。”他的声音清晰冷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穿透力,“间隔六年,跨越两地,但内核一致。”

“这两起案子的目标均为为节后资金回笼期的金融机构,现金流充裕。”

“而在两案作案手法的使用上,两案均采用自制遥控爆炸装置破坏门禁或车辆,制造恐慌开路。”

“两案的凶手很有可能使用的是同一支制式猎枪,进行极近距离射杀,手段残忍。”

“两案凶手在得手后的撤离方式上,均为迅速逃离核心现场,中途弃车,具备反侦察意识。”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在场每一个人:“这不是模仿,不是巧合。这是同一个犯罪团伙的升级作案。”“六年时间,他们积累了经验,可能更换了成员,但核心手法和暴力基因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