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24章(第2页)
他话音一转,“几个参与到……轮奸”这两字,沈公安说的格外晦涩艰难。
“所有参与到轮奸的畜生死刑无疑,那帮老家伙呢?正如他们所说,有罪,但罪不至死。
我会争取最大量刑,却不能无中生有。”
胡和硕蓦地一笑,“死?太便宜了,一颗花生米,甚至感受不到多少痛苦。
从轻量刑吧。
我还有一辈子,跟他们互相折磨,至死方休……”
案情以一种坐火箭的速度,很快有了判决。
首先是沈玲母女被杀一案。
证据确凿,当事人认罪,涉案人员高达十余人。
胡阳、胡庆生、胡国庆等参与轮奸者判处死刑。
胡大宝情况特殊,加上有人不想让他死,想留着后半生受活罪,他的罪行尚没有明确定性。
几人的妻子甚至娘家,犯间接杀人罪,判终身改造,不日押往一年三熟的地方服刑。
宗族或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族老……怎么说呢,可以判间接杀人罪,可以判包庇知情不报罪,也可以判无罪……
案件性质太过恶劣,轰动了县城,省领导多次过问。
就在公安局上下一致同意从重处罚时,受害人胡和硕亲临,签据了谅解书,几人被无罪释放。
不是他圣母,说了人死债消,想死哪有这么容易?
国家不会虐待服刑犯人,每天干多少劳动经过科学计算,老家伙们上了年纪还会从轻减免。
轻易让人死了胡和硕不甘心,以包庇罪判处个两三年有期徒刑,真说不好老家伙们是去赎罪还是养老。
不如他亲自来。
里面的人不知道自己和亲人即将到来的命运,接到谅解书的一刻泪流满面,哭着悔断肠,说自己养的孩子都是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