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4章(第2页)

因为款内的人不是兄弟父子,就是有个宗族之人,或者沾亲带故。

若是有人死亡,就会遭致款内村民的疯狂报复,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在那里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款约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管山林、水源,田土分配,防止滥砍滥伐,同时具备社会治安、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等几个作用。

主要的执行方式则是三步,一是定期讲款,每年的三月三或六月六集会宣讲宽约,然后就是起款,遇重大事件时各村寨联合,最后则是处罚。

优势是在中央王朝对边陲之地可控制较弱时,宽约代替了律法,维持了自治。

其次则是维持了较为公平的分配制度,诸如封山育林禁止乱砍乱伐、水源公平分配等等。三则增强了凝聚力,形式如‘吃相思’、‘踩歌堂’等等。”

“劣势也是有的,诸如惩罚方式较为严酷,轻则罚钱、抄家、游寨示众、驱逐,重则处死,如沉塘、活埋等等。

其次则是可能会被少数人控制,款首(寨老)权力过大,历史上出现多次款首勾结官府欺压百姓的案例。

这里的处罚不是朝廷颁布的律令,而是侗族自己内部修订的法典,就是在下之前所说的款碑。

在朝廷掌控西南之后,这些律令与大明律令相违背,便被朝廷废除。

加上百姓开始了流动,依赖于封闭的村寨环境的宽约则慢慢失效。

现在西南之地虽然还有款约的存在,但那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了,表面上大家都还是归土司的管理,接受大明的律令,实际上私下里依旧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