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到爆棚了 作品

第478章 听证进行中

别说石勇军了,就连其他几人听到金胜这一番解释,心里也是相当认同。

甚至有个排在前面的人,还特意回过头来瞧瞧是谁的部将。

几分钟后,众人都顺利进入了检察署大楼。

一楼右侧的听证室内,此时被分割成了四块区域。

媒体、法律从业者、群众、治安。

最前面是4张桌子,上面放着名牌。

罗晓晨、石博、蒋承均、何佳熙。

金胜找了找,发现左侧最上方一个位置,标注着‘被告辩护人’。

“郭总,那我就先过去了。”

“看你的了。”

“放心吧!”

互相点头示意了一下,金胜领着王宇豪走到了自己的专属位置。

刚落座,便吸引了不少探寻的目光。

有些媒体人甚至下意识便想上来采访一下,走了两步才想起来,这里是检察署,自己是来参加听证会的。

只能悻悻退了回去。

金胜环顾了一下嘈杂的环境后,自顾自的拿出笔记本电脑、开机。

与此同时,官方网络平台、短视频平台、本地电视台,全部开启了直播通道。

随着流量的推送,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涌入。

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一大批法律从业者。

只要是有空的,基本上没有错过这场听证会。

竞诚律所内,蒋梦瑶、施磊这两个留守人员更是不用说,第一时间点了进去。

自家老大的案子,不关注能行嘛。

万一让写心得体会怎么办。

忘记被春游、秋游,支配的恐惧感了吗?

这时候,有个镜头对准了金胜这边。

陈汉生、赵勋、汪靖文、陈悦.......

关系比较好的,嘴角都不由露出一个笑容,有人还会小声骂上一句:‘又让这小子出风头了’。

于翔斌、温克、秦彦.......

有矛盾的这批人,全都盼着金胜摔跟头、出洋相。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在咬牙切齿。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自从昨晚上和敏敏打情骂俏的视频爆出后,金胜的身份早就被扒干净了。

要不是主页上明晃晃挂着‘律师’认证,信不信评论早被攻陷了。

就算这样,还有几个头铁的网友在上面阴阳怪气。

点赞数都破万了。

不知道这些人抱着什么心态,莫非想送两个人头给金胜祭旗。

博览中心休息室内,柳慧敏一边化妆,一边打开手机放在一旁看着直播。

当看到金胜后,手上动作都停了下来,脸上挂上了甜蜜的笑容。

“哎呦.....看到情郎,整个人都发亮了。”

“是不是还在回味昨晚的销魂啊!”

听到欣欣的打趣,柳慧敏忍不住白了她一眼。

...........

很快,时间正式来到了9点。

随着一行穿着制服、佩戴徽章的人进入场内,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时候,金胜也看到治安区域内,唐启平和两个同事坐在那里了。

两人微微点头示意了一下。

一个负责案子的刑侦队长,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

要是表现的太亲近,有心人看到后指不定会怎么想。

“咳.....”

“大家好,我是西湖区检察署的副检察长,蒋承均。”

“首先,我代表检察署,感谢大家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

“司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防线。”

“它的核心职能,是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也是我们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初衷。”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先说明两个事项。”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嫌疑人邹女士,会在后台房间,通过同步直播参与。”

“期间如有需要直接向她本人进行发问的,她会利用话筒来回答。”

“另外,她的辩护律师也已经在场。”

说到这里的时候,蒋承均朝着金胜这边伸手示意了一下。

“先由本案的主办检察官,罗晓晨,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案情。”

话音落下,坐在主席台最左侧。

看上去年纪在30来岁的检察官开始接过话题。

“本案发生于9月6号,傍晚7点22分。”

“地点位于酒店房间。”

“...........”

随着罗晓晨的讲述,一件件证据的出示,案件开始逐步清晰了起来。

金胜虽然了解过,也在唐启平办公室看到过一些东西。

但毕竟是没有阅过完整卷宗。

不少证据也是第一次见到。

差不多过了半个多小时,介绍完毕。

“本次需要进行讨论的问题,一共有三个。”

“第一:据嫌疑人邹某供述,她于案发前一个多星期,也就是8月27号中午时分,接到了受害人冯某电话。”

“在通话中,冯某怀疑项目失败,造成巨额损失的事情,是邹某故意为之。”

“因此,便对其严厉质问、口头威胁,要求进行全部赔偿。”

“否则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但邹敏明知自己处境堪忧,却仍旧在案发当天,主动登录长期未使用的微博账号。”

“拍摄了本人所在的酒店房间号码,进行公开发布。”

“其行为、思想,是否具有引诱冯某上门、从而造成这次案件的主观故意。”

“第二:案发地为高端星级酒店。”

“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个人隐私,于2008年10月,便已启动机器人代替送达外卖的服务。”

“根据记录,邹某从2009年11月份至今,曾4次入住该酒店,点过不下于5次外卖。”

“应当知晓,机器人把物品送达后,会利用内置联网程序,按响门铃。”

“同时,点餐人的手机中也会有电话、信息提醒。”

“可在本次案子中,我们能从走廊监控视频中清楚看到,冯某当时采用方式,是用手直接敲门,并非按响门铃。”

“而邹某为何会打开房门。”

“她是否已经明确知晓了,站在门外之人,就是冯某。”

“第三:根据案发现场痕迹勘验、邹某口供描述,我们模拟了一个示意图。”

“请看大屏幕......”

说到此处,现场的大屏幕上,便出现四张对比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