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1章
陈清明若意识到世界无意义,宇宙无主,而“光明”本身只是主观虚构,他为何仍要“为黎光而战”? 答案恰恰在于正因世界无义,人之意义方能自我构造。
他建塔,不是因为有宿命令他如此,是因为——“我,愿如此。”
这是一种主动承担虚无之后的存在选择,是自由意志穿透黑暗后的反手一拳。
他之所为,没有最终救赎,也不会在宇宙历史书中被记录,但这正是价值所在:即便如此,他仍选择而不逃避。
于是,陈清明是宿命对面的永恒叛徒,是存在于荒诞中却拒绝屈服的无神英雄。
是否可能,这一切既非他选择、也非命数安排?
将“他”的行为理解为某种宇宙自组织结构中出现的“自相干点”:
他是意识体的一种形态具现;
他行为的发生,是“秩序本身”的自纠正机制;
在某种形而上的意义上,他是那只波粒二象性中“被观测的粒子”。
他既不是主观者,也不是被动者,而是“场”中的湍流——瞬间形成秩序中心,然后又消散于大势中。
若以亚伯拉罕宗教语言重述:他是先知,是被神所命,履行“拯救”的预设剧本;他是异端,是试图用自由意志挑战“天启”的罪人;他是圣徒,是因信仰而行事,无问结果,只求忠诚。
若以东方佛教语言重述:他是菩萨,知众生皆苦,自愿投身五浊恶世;他是凡夫,执着于“黎光”之相,终被困于名与功;他是空性本体,自他不二,只是因缘现形。
而若以诺斯替神秘教义重述:他是“真神之火”的碎片,在物质世界深陷沉睡;建塔,是他自我觉醒的光明节点;宿命是伪神的安排,唯有自觉者才能跳脱轮回。
没有人知道”这五个字,本身是这场命题最深的回响:
宿命也许真实,自由也许虚幻。
但人类就是在“未知”中燃起“意志”,并以此自称“文明”。
陈清明建起了塔。
他选择了吗?或只是走在天命上?
我们无从得知。
但我们知道:他“在场”,他“承担”,他“燃起”。
而这,或许才是人与神的最深区别——
神知一切,却未必拯救;人知无知,却仍愿拯救。
首先设定前提:如果宿命论成立,它依赖于一个封闭型时间结构(closed time-like curve, ctc),或至少依赖于高维时间因果链的自洽性。
即:
所有事件皆由先因推动;
因与果构成闭环;
“未来”已存在于一个四维(或更高维)结构中,人只是在“读取”它。
在这种模型下,陈清明建塔之日、其意志之抉择、他后来的牺牲,皆已书写在“宇宙的时间书”中。
但若我们引入量子不确定性或时间非线性结构(如时间分岔树模型,参考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则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