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个名字 作品

第1451章 偏门(第2页)

至于说联合投资就更不靠谱了,本乡本土根本找不到这样的志同道合者,外乡人又不太熟悉,根本不敢将身家性命托付。

咋办呢?王大官人说了,只能剑走偏锋!寻常的商品玩不动,那就找不太寻常的。什么商品是不太寻常的呢?最简单也是最普遍的就是朝廷不让随意买卖的东西,比如枪械。

按照新大明律规定,民间是不允许持有军用枪械的,准确的讲是带膛线的枪械。更不允许有营兵、乡勇之类的军事组织。治安全由当地官府和锦衣卫下属机构负责,军事任务则由各都司驻军承担,比如剿匪。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营兵和乡勇被取缔了,卫所兵、盐丁、矿丁之类的也不许存在了,可总有一些人离不开打打杀杀。这些人明面上不敢与大明律作对,可暗地里却对武器有很强的需求,尤其是热武器。

随着大明陆军靠火枪火炮异军突起,连战连捷,成了这个时代无敌般的存在,战术后勤之类的细节没人关注,使用的武器却成了追捧对象。

富商巨贾常年在各地走动,家里又多细软贵重之物,请几个看家护院贴身护卫情理之中。可拿着刀子的护卫肯定没有揣着火枪的让人安心,甚至老爷、大官人们自己也想在出远门的时候腰里别一把。

另外民间有种产业叫做“打行”,属于半白不黑的性质,以接受雇佣的方式为雇主提供护卫、保镖服务,同时也参与诸多违法争斗。

他们以前是以刀枪棍棒为武器,但随着火枪在军中的普及,这种不太靠身体也不太需要长期训练,携带方便使用简单威力巨大的武器,逐渐成为了打行成员们的首选。

然而传统的滑膛枪使用起来比较麻烦,准头还不高,个头还那么大,和军用枪械一比,高下立判。

可想搞到一把制式火枪是非常难的,危险性还特别大,一旦被人告发或者被官府发现,锦衣卫甚至军队很快就会出现。只要证据确凿,不光持有者会去服苦役,售卖者更是罪加一等。

所以民间的火枪大多是有点手艺的铁匠们私底下自制的,除了质量不太好、使用不太方便、威力很不稳定的缺点之外,样子通常也很丑,不被高端人士接受。

实际上和大明本土比起来,军用火枪的真正市场在海外。那里没有大明律、锦衣卫和官府严防死守,只要有货且货色好就有人愿意出大价钱购买。至于说拿去做什么用,那就不归商人们管了。

市场有了,货源却成了大问题。私造的火枪虽然也叫火枪,可真卖不出好价格,且各国本身也有会造枪的匠人,犯不着花大价钱购买,人家想买的是大明军队使用的火枪!